海關拘捕美容院女職員  涉以具威嚇性營銷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7/04/20 14:45

最後更新: 2017/04/20 14:5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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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關今日在尖沙咀金馬倫道12號一間美容院採取行動,在美容院內帶走1名32歲女子,她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,以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,逼使1名20多女子參加了一個價值2.2萬元的美容療程, 海關經調查後認為屬實展開行動。

據悉,投訴女子去年年底在上址美容院進行一個低價的療程時,進行療程的女職員,以儀器及言語威嚇女事主,強行向她銷售一個貴價療程;女事主在逼於無奈下付款,其後女事主向海關投訴。

根據新修訂的商品說明條例,商戶如用以下手法,包括虛假商品說明、 誤導性遺漏、 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、 餌誘式廣告宣傳、 先誘後轉銷售行為;以及不當地接受付款;一經定罪,最高刑罰為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。